根据福田区文广旅体局《关于调整中国(深圳)新媒体广告产业园考核标准的通知》(福文〔2020〕127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园区各企业提供的2019年度纳税证明、完税证明等文件为依据,我公司对各企业税收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并根据2020年调整后的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进行评定,现将园区2020年度考核结果(详见附件2)予以公示。
关于新媒体广告产业园2020年度企业税收考核
结果的公示
园区各企业:
根据福田区文广旅体局《关于调整中国(深圳)新媒体广告产业园考核标准的通知》(福文〔2020〕127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园区各企业提供的2019年度纳税证明、完税证明等文件为依据,我公司对各企业税收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并根据2020年调整后的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进行评定,现将园区2020年度考核结果(详见附件2)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6日9:00至2021年1月22日18:00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须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深圳)新媒体广告产业园运营公司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园区考核企业在公示期内针对公示内容未向园区运营公司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同意该考核结果。
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受理地址: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综合楼9楼。
联系人:刘晓瑜,联系电话:82811909转333,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附件1:关于调整中国(深圳)新媒体广告产业园考核标准的通知(福文〔2020〕127号).pdf
2.
附件2:中国(深圳)新媒体广告产业园2020年企业考核结果汇总表.pdf
深圳新媒体广告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5日